還真的是一樁鳥事。
低調交往五年後,沒有鮮花,沒有戒指,也沒有擁抱,他在公車上說,我們該結婚了,然後我沒有喜極而泣,也似乎沒有多開心,只記得趕快答應了他。那年,我,39歲了,還有人品味如此特殊,也不知道對方還能不能生出孩子,是否能持家,勇敢選擇這種陳年過期貨,有甚麼好說的呢? 快快說好就對了。
我只想嫁給眼前這個人,求婚浪不浪漫,一點也不重要。
選擇喜餅的時候,又上演了一齣鬧劇。
他跑掉了,剩下我跟未來的婆婆面面相覷。還好,我選擇站在婆婆那邊,兩人繼續鎮定地挑選喜餅,吃甚麼餅,真的沒那麼重要,我只想嫁給這個人,其他都好。
婚禮上,我穿了一雙被朋友嘲笑的暗金色低跟鞋子,好像一雙兩、三百元吧,未來婆婆在四平街買的,雖然看起來有點怪,但我沒想太多,我只想嫁給這個人,穿甚麼鞋都沒關係,真的。
然後,我就這樣開心地嫁掉了,當天,我記得媽媽跟爸爸的喜悅,還有我無法掩飾的狂喜。
如今,我們結婚十年了,跑到西門町找到準備退休的老師傅,精心製作的白色旗袍,只穿過一次,那雙四平街的鞋,也只活了一回,從此不見蹤影。
我只想嫁給這個人,屬於我們的幸福,還熱烈持續上演著。
那些拍攝婚紗照、喜餅選購、婚禮進行等的枝枝節節,如今看起來,都覺得好好笑。再來一次,我還是只想嫁這個人,其他的,隨便都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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